日本商标注册续展是指日本商标注册满10年后如果申请人想继续使用该商标的向日本特许厅递交商标续展申请的法律程序。
根据《商标法》第19条(有效期限)的规定:
(一)商标权的有效期限是自设定注册之日起10年。
(二)商标权有效期限可以根据商标权者的续展注册申请进行续展。
(三)在商标权的有效期限进行续展注册时,有效期限自其期满时进行续展。
根据{商标法》第20条(有效期限的续展注册)的规定:
(一)申请有效期限续展注册者,必须向特许厅长官提交记载下列事项的申请书: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以及住所或居所;
(2)注册商标的注册号码;
(3)前两款所列之外的经济产业省令规定的事项。
(二)续展注册申请必须在商标权的有效期限届满前6个月起至届满日期间内提出。
(三)当商标权者不能够在前项规定期间内提出续展注册申请时,虽期限超过了,但仍可以在该期限届满之后6个月内提出其续展申请。
(四)商标权者在前项规定的可以提出续展注册申请的期间内,未提出其申请时,该商标权视为在有效期限届满时自行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