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标部分驳回
中国商标部分驳回是商标局进行审查注册申请的结果之一,是指当驳回理由仅涉及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务时,可以驳回在该部分商品上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其他指定商品上使用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部分驳回是针对商品实行的。当一个商标注册申请所指定使用的商品是多个时,理论上,商标申请可以分割为每个指定商品上的多个商品注册申请。因此,对指定商品上驳回该商标注册申请,而在其他指定商品上对该商标注册申请予以核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
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被部分驳回如何处理?
当商标被部分驳回后即成为两部分了,商标部分进入初审公告期的可做分割处理待初审公告期结束后可拿到商标注册证书。商标部分被驳回的,当事人可以作出相应的修改,再进行申请,如果对驳回决定部分不服的,可以申请复审。
如需要做复审这就需要第一时间将《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给职业商标代理人把把关了。
对于职业代理人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代理经验的综合把关之后,认为可以申请驳回复审的,一般提交如下资料:
(1)《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原件;
(2)申请人资质(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3)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4)其他补充材料;
企业荣誉证明:企业的简介、荣誉证书、宣传画册等(可选择性提供);
商标在第相关类别商品上的使用情况,如:
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主要突出知名度);
企业简介;
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
企业最近三年的销售、广告费用及相关财务情况;
企业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销售产品外观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可以证明企业产品和知名度证据和材料;
最早使用此商标的证明材料;
当然我们的意见是,中国商标部分驳回后,如驳回部分与您所做产品息息相关的那么我们建议做复审,如驳回部分暂时还未在规划当中可选择做分割,如有需要可联系我司为您服务
咨询电话0755-82143750/1356071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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