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标驳回复审
中国商标驳回复审是指申请人向中国国家商标局以申请注册的中国商标违反《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为由驳回申请人的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国家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在复审中陈述不服国家商标局驳回决定的理由,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准予申请商标初审公告的程序。
当然中国商标的驳回决定有些绝对驳回理由是可以申请复审的,但有些相对驳回理由倒是绝对不能申请复审的,这就需要第一时间将《商标驳回通知书》给职业商标代理人把把关了。
对于职业代理人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代理经验的综合把关之后,认为可以申请驳回复审的,一般提交如下资料:
(1)《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
(2)申请人资质(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3)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4)其他补充材料;
企业荣誉证明:企业的简介、荣誉证书、宣传画册等(可选择性提供);
商标在第相关类别商品上的使用情况,如:
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主要突出知名度);
企业简介;
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
企业最近三年的销售、广告费用及相关财务情况;
企业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销售产品外观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可以证明企业产品和知名度证据和材料;
最早使用此商标的证明材料;
一般提交如下资料:
(1)查询成功率咨询
(2)案件代理人分析案情
(3)收集证据撰写申请书
(4)上报商评委员会
(5)跟进审理进度
(6)复审结果
当然我们的意见是,申请驳回复审,就具有成功取得商标注册的机会,但是,如果放弃复审申请,商标申请将归于无效。即便重新申请,也面临—年左右的时间成本,如有需要可联系我司为您服务
咨询电话0755-82143750/13560711622,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2020号太阳岛大厦16楼全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