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内赫圣尤斯特歇斯和萨巴群岛商标注册咨询电话:0755-82143422
一、概述
波内赫、圣尤斯特歇斯和萨巴群岛是荷兰的特别行政区,原属加勒比海中荷属安
的列斯群岛部分,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2012年3月26日最新修订的《波内赫、圣尤斯特歇斯和萨巴群岛商标法》。“比荷卢知识产权局”下属的“商标局”统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官方语言为荷兰语。商标专用权需要通过注册取得。商标注册不是强制性的,但为了保护商标或进行续展,就必须依法登记注册。波内赫、圣尤斯特歇斯和萨巴群岛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的原则。
波内赫、圣尤斯特歇斯和萨巴群岛是《巴黎公约》等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波内赫、圣尤斯特歇斯和萨巴群岛已加入《马德里协定》,故商标注册既可通过“单国注册”的方式,也能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的方式办理。
二、商标申请
目前,波内赫、圣尤斯特歇斯和萨巴群岛商标局采用尼斯分类第10版的商品和服务描述,接受一表多类的申请。波内赫、圣尤斯特歇斯和萨巴群岛构成注册商标的要素有名字、图形、印章、字母、数字、商业外观/装潢等。
若申请人非波内赫、圣尤斯特歇斯和萨巴群岛居住的,须委托本国专门的代理人
办理。商标申请所需的基本材料为:
1.商标图样;
2.具体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
3.申请人名义及地址;
4.委托书;
5.若声明优先权的,需要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
申请递交后,审查员将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即审查申请
要求和分类信息是否符合规定;而实质审查,包括对商标显著性、是否违反禁注禁用条款和是否与在先商标形成冲突的审查。审查通过后将会安排公告,自公告日起1个月为异议期,任何利益相关人或在先权利人均可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理由主要有:
1.与在先商标冲突,如拥有在先的注册商标;
2.商标缺乏显著性;
3.商标具有不良影响;
4.恶意注册;
5.与在先其他权利冲突,如商号权、外观设计、版权、人名等;
6.标语商标缺乏原创性。
公告期内无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即可获准注册并颁发注册证审查不能通过
的则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申请人在驳回通知书载明的时限内子以答复。如果顺利的话,波内赫、圣尤斯特歇斯和萨巴群岛商标注册目前需要3~6个月如中途遇到异议或驳回,时间将会大大延长。
三、商标维护
波内赫、圣尤斯特歇斯和萨巴群岛商标注册后10年有效,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
到期日前3个月内可以办理续展,宽展期6个月;续展有效期10年。并且,2011年局月10日以前在荷属安列斯群岛注册的商标,在续展之前,需要在荷兰加勒比地区重新确认。
商标注册后的无效或撤销申请,一般可根据《波内赫、圣尤斯特歇斯和萨巴群岛商标法》第二十五条提出:
1.商标注册后连续5年未在当国实际使用的,任何人可申请撤销,不可抗力除外
2.(1)违反商标法规定的;(2)申请商标时已知或应知有他人权利在先的,可申请无效。
商标无效或撤销申请可向波内赫、圣尤斯特歇斯和萨巴群岛一审法院提出,被申
请人一般可提供如下证据材料应对他人以“未使用”为由提出的撤销申请:
1、发票 2、广告 3、包装、装潢
4、产品目录 5、标签 6、书面声明
7、营业额证据 8、报价单 9、市场调查结果
10、基于互联网的使用 11、持续维护的网站
四、其他
2011年10月10日以前在荷属安列斯群岛注册的商标,在续展之前,需要在荷兰加勒比地区重新确认。
五、联系方式
香港:852-27826888 马来西亚:603-21418908 深圳:86-755-82143181
北京:010-58694559 上海:86-21-68877368 广州:86-20-87570061
沈阳:86-24-23180991 成都:86-28-86676601 南昌:86-791-88188098
义乌:86-579-85206707 泉州:86-595-22515909 厦门:86-592-2280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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