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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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1/10/25 16:37:20来源:香港日聪商标事务所 点击:1061次

中国商标注册咨询电话:0755-82143258

 

一、概述

中国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1983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该法最近一次修订是在2013年8月30日,并于2014年5月1日开始施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承担中国大陆范围内的商标注册与管理等行政职能,具体负责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官方语言为汉语。商标专用权需要通过注册取得。商标注册不是强制性的,但为了保护商标或进行续展,就必须依法登记注册。中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中国是《巴黎公约》、《尼斯条约》、《WIPO公约》、《新加坡条约》、《TRIPs协定》、《马德里协定》、《马德里议定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这些国际条约为中国籍申请人的国际商标保护提供了便利,但在国内商标保护时只能向中国商标局申请注册。

 

二、商标申请

目前,中国采用尼斯分类第10版的商品和服务描述,接受一表多类申请。中国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图形、字母、数字、颜色组合、三维标志、声音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新商标法(2014年5月1日开始实施,下同)实施后,声音也可以申请注册为商标。

中国籍申请人在办理国内商标申请时,既可以直接到商标局申请,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国内代理机构办理。商标申请所需的基本材料为:

1.商标图样;

2.具体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

3.申请人名义及地址;

4.资质证明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执照)。

 

申请注册中国商标的主要流程为:申请一受理一审查一公告一核准一发证。申请递交后官方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4个月左右完成受理、下发受理通知书;之后将进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要求和分类信息是否符合规定等;实质审查包括对商标显著性、是否违反禁注禁用条款和是否与在先商标形成冲突的审查。审查不能通过的将会下发驳回通知书,申请人有权在驳回通知书载明的时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实质审查通过的,将会被安排公告。

自公告日起3个月内为异议期,针对缺乏显著性和违反禁用条款的商标,任何人均可提出异议,针对侵犯在先权利的商标,相关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异议,因此提异议的理由主要包括:

1.商标缺乏显著性;

2.商标违反禁用条款,如商标具有不良影响;

3.与在先商标冲突,如拥有在先的注册商标或者拥有在先申请权的商标;

4.抢注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

5.侵犯其他在先权利,如商号权、外观设计、版权、人名等。

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可获准注册并颁发注册证。顺利的情况下,中国商标注册目前需要1年半左右如中途遇到异议或驳回,时间将会大大延长。

 

三、商标维护

中国商标注册后10年有效,有效期自注册日起算;到期日前12个月内可以办理续展,宽展期为6个月;续展有效期10年。商标注册后的无效或撤销申请,一般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下述理由提出:

1.违反商标法规定的,如违反绝对理由或丧失显著性的;

2.恶意抢注;

3.商标注册后连续3年未在当国实际使用的,任何人可申请撤销,不可抗力除外。

商标撤销申请可向商标局提出,在现行审查条件下,一般需耗时2~3年。被申请人一般可提供如下证据材料应对他人以"未使用。为由提出的撤销申请:

1、发票 2、广告 3、包装、装潢

4、产品目录 5、标签 6、营业额证据

7、报价单 8、市场调查结果

 

四、其他

新商标法实施后,由于形式审查程序提前,导致商标的受理周期加长;同时,就商标申请注册、维护,还有以下几点主要变化:

1.新增“一表多类”商标申请流程,但分割制度还不完善,实践中还会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明确了商标审查的几个时限,如商标注册审理期限9个月,商标驳回复审审理期限9个月,商标异议、异议复审或争议案件审理期限12个月、撤三案件或撤三复审案件审理期限9个月,当然这些都是常规审限,如有特殊情况的还可以延长。

3.商标侵权赔偿额度由50万提升到300万,并确定了恶意处罚性赔偿制度。

4.确定了工商、法院认定驰名商标多轨制,但禁止将驰名商标用于商业活动,并明确了将驰名商标用于商业宣传的罚款额度10万元人民币。

5.明确了“商标的使用”的概念,即“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6.将商标用作企业字号,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即“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

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7.明确商标侵权工商处罚额度,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5年内实施2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8.明确了免责条款“主张权利商标三年未使用、“提供销售合法来源”,即弱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联系方式
香港:852-27826888       马来西亚:603-21418908       深圳:86-755-82143181         
北京:010-58694559    上海:86-21-68877368           广州:86-20-8757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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