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里商标注册之不规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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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2/1/10 17:18:21来源:香港日聪商标事务所 点击:1643次

对于国内申请人提交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经过形式审查,国际局认为申请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将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寄送不规范通知,提出修改意见,并要求上述三方予以答复,部分答复必须通过商标局转交。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不规范可以分为以下3种情况:

一、关于商品和服务分类的不规范情况

国际局如果认为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不符合《共同实施细则》第9条第4款(a)项中关于分类规定的要求,应就商品和服务的分类和组合提出自己的建议,并将建议通知书寄给原属局,同时通告申请人。必要时,建议通知书也会说明依据建议进行的分类和组合所需缴纳的规费数额。根据规费表,对于分类的不规范,国际局收费的标准是77瑞士法郎,如果建议超过20个词,则每词加收4瑞士法郎,对此我国申请人需要格外注意。原属局可在建议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际局提出对分类和组合的意见。如果原属局在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未就建议的分类和组合向国际局提出意见,国际局会发出提醒函再次通知原属局及申请人,敦促其回复该建议,该提醒函的发出不影响前面所述的3个月限期。国际局如果按照原属局或申请人所提出的意见撤回其建议,就会通知原属局和申请人。如果原属局或申请人提出了意见,但是国际局认为其意见不符合要求,就会坚持自己的建议,并就此通知原属局和申请人。在这种情况下,国际局会收取费用,这些费用需要在3个月内缴纳,否则申请会被视为放弃。如果原属局未按规定向国际局提出任何意见,国际局收取的建议费用应在通知之日起4个月内缴纳,否则申请会被视为放弃,国际局应就此通知原属局,并同时通告申请人。如果申请被视为放弃,国际局应在扣除653瑞士法郎的基本注册费的一半款额后,将针对该申请所收取的任何费用退还给付款方。在这种情况下,商标局可按照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要求,在扣除280元人民币的国际注册手续费之后,将其余费用退还给付款方。

二、关于商品和服务名称的不规范情况
国际局如果认为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中翻译的任何商品和服务所用的词语过于含混、费解或用词不正确,会就此同时通知原属局和申请人。在通知中,国际局可建议使用某替代词或建议删去该词。原属局可在通知发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纠正不规范的建议。在这种情况下,商标局会通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请其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自己的建议并回复国际局。如果在3个月的期限内,原属局未提出国际局可接受的任何纠正不规范的建议,只要原属局已经明确了申请中出现的词应归入的类别,国际局会将该词列入国际注册中,但是国际注册中会包括一段说明,表示国际局认为其用词过于含混、费解或用词不正确。如果原属局未明确任何类别,国际局则可能删除该词,并同时通知原属局和申请人。如果在3个月的期限内,原属局提出的意见与国际局难以达成一致,按规定最后以国际局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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