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音乐兴起需保护音乐人的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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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1/10/25 15:40:45来源:香港日聪商标事务所 点击:55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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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互联网、选秀、盗版,被认为唱片业走向衰落的三个主要因素。在网络音乐兴起的背景下,音乐产业的发展有何特征?近年来,音乐产业原创力弱的问题屡次被社会关注,其中原因如何?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音乐家协会流行音乐学会秘书长李广平。

 

记者:您怎么看待如今唱片业的衰落?以后唱片是否可能会消失?

李广平:互联网改变了人们对音乐的消费习惯,人们习惯到网络上听音乐,唱片作为音乐载体和媒介的价值就不存在了,唱片的衰落难以避免。然而,唱片级别的音质在网络仍然难找,习惯了听唱片的用户并不会抛弃唱片。以后,唱片作为音乐媒介的作用消失了,但可能作为收藏品存在,有些专业人士和音乐发烧友还是会选择购买唱片。

对于一个歌手来说,唱片或者说专辑代表着他的实力、音乐风格和专业水平。随着网络与音乐产业结合的日趋紧密,实体唱片可能不再流行,但电子唱片将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现在已有不少歌手通过电子唱片发布新作品。

记者:音乐网站是否收费一度引起轩然大波,怎么看这个问题?

李广平:面对没有付费习惯的大量用户群体,网络音乐要取得快速发展,网络音乐平台商需要开阔眼界,不仅应关注收费问题,还应利用互联网思维,主动创新音乐产品和音乐服务,以音乐为基础开发出更多元的商业模式。当然,这将是一个非常艰难的过程。

记者:当前的网络音乐用户普遍没有付费习惯,其中原因何在?该如何培养用户对版权的重视?

李广平:不仅是网络音乐用户,KTV、公共场所播放音乐都不付费,这反映了我国民众对于音乐版权的漠视。在欧美发达国家,只要是利用音乐进行商业行为,都要支付版权费用。民众漠视音乐版权,一方面是因为我国的音乐产业发展时间较短,大家并不把音乐当成商品而只作为一种公益性产品;另一方面是因为版权保护力度不够,目前我国关于音乐版权的立法并不缺乏,但在执行层面却并不理想,使得很多民众对音乐版权没有概念。要加大执法,通过一些典型案例培育起民众的版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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