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因认为云南华美美莱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下称云南华美美莱美容医院)使用其照片进行宣传,侵犯了其肖像权和名誉权,我国台湾知名演员林心如将该美容医院诉至法院,要求云南华美美莱美容医院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
2014年6月,林心如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于2012年6月获知云南华美美莱美容医院在该医院下辖网站(www.08716199999.com)的网页中擅自将其照片用作美容手术的商业广告进行宣传。林心如认为,云南华美美莱美容医院擅自使用其多幅照片,并在该网站中明显位置标注云南华美美莱美容医院的企业名称、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联系方式,侵权情形极为严重。据此,林心如请求法院判令云南华美美莱美容医院立即断开涉嫌侵权页面链接,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42万元、精神损失抚慰金4万元。
据悉,林心如系我国台湾知名演员,曾主演《还珠格格》《情深深雨濛濛》《美人心计》《倾世皇妃》《姐姐立正向前走》等多部知名影视作品。
此案经法院立案后,云南华美美莱美容医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在被法院驳回后,又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该管辖权异议案正在等待北京三中院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