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续展期限一般是多少?

商标使用期限 商标驳回复审期限 商标复审期限
时间: 2018-04-08 12:16:34来源:香港日聪商标事务所 点击:434次

有的申请人没有在商标续展及宽展期内提交延长专用权利时间的申请。过了以为重新申请就可以了,其实犯了很严重的错误,将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本编强调了商标续展期限,望读者注意。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办理续展手续来延续商标的使用时间。但是不是什么时间都可以办理的,关于商标续展期限是有严格的规定的,那么商标续展期限一般是多少呢?下面回答这个问题。

 

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通过以上介绍,我国商标续展期限是《商标法》规定的法定期限,在商标期满前12个月加宽展期6个月,一共是18个月的续展期限,如果在这18个月的续展期限没办理手续,你的商标将被注销。如果重新注册商标的时间要比续展的时间周期长。而且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商标权人一定要掌握好续展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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