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顾奇志
本报讯 (记者顾奇志 通讯员余威明 王 一广东报道)记者日前从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召开的知识产权人才评价体系座谈会上获悉,自2009年在全国率先开展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点工作以来,深圳市培育和认定了一批知识产权专业人才,5年间共有157人通过评审分别获得初级、中级和高级知识产权专业职称,为构建深圳市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体系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据了解,2008年,为做好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点工作,深圳市人事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共同成立“深圳市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2009年7月,深圳市人事局正式将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纳入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体系。
深圳的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即笔试阶段、材料受理阶段、评审阶段和公示发证阶段。
据介绍,深圳市的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具有三大特点,一是选报人才的标准高,如申报专利类副高研究员的业绩成果条件之一就是要撰写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并获得授权20件以上;二是覆盖面广,深圳市的评审工作不仅针对专利工作者,商标和版权工作者都可以申报,而且申报分为初、中、高三个等级;三是影响力大,一大批知识产权从业人员通过评审获得了职称,同时也就获得了社会的认同,充分调动了广大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