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海关备案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 商标海关备案 专利海关备案 版权海关备案
时间: 2019/2/15 16:28:31来源:香港日聪商标事务所 点击:584次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为取得海关知识产权保护而事先就自己需要保护的知识产权向海关进行申请备案的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分总则、知识产权的备案、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及其处理、法律责任、附则共五章三十三条。《条例》指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指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实施的保护。《条例》总则第一条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制定本条例。第三条指出,国家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出口。 《条例》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准予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条例》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货物即将进出口的,可以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经海关调查后认定侵犯知识产权的,由海关予以没收。《条例》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1995年7月5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同时废止。

 

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供足以证明侵权事实明显存在的证据。

 

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注册地或者国籍等;

(二)知识产权的名称、内容及其相关信息;

(三)侵权嫌疑货物收货人和发货人的名称;

(四)侵权嫌疑货物名称、规格等;

(五)侵权嫌疑货物可能进出境的口岸、时间、运输工具等。

侵权嫌疑货物涉嫌侵犯备案知识产权的,申请书还应当包括海关备案号。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保护有效期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准予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

知识产权有效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向海关总署申请续展备案。每次续展备案的有效期为10年。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效期届满而不申请续展或者知识产权不再受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随即失效。

备案知识产权的情况发生改变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自发生改变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海关总署办理备案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申请一般应该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以避免由于自身对相关法律知识或相关程序了解不足而导致授权率降低或保护范围不当,如有需要可联系我司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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