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标注册指的是按照美国商标局的要求和规定,向美国商标局(USPTO)提交注册申请,并通过美国商标局的审批,在美国取得商标注册证书的过程;美国商标通常审批需要8-12个月的时间,为了更好的协助到美国商标注册的手续和节约客商申请商标的时间,日聪知识产权为客商做如下详细的解释和说明:
美国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1946年7月5日生效的《商标法》(也译为《兰哈姆法案》)。“美国专利商标局”统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官方语言为英语。商标专用权需要通过使用取得。商标注册不是强制性的,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商标或进行续展,就必须依法登记注册。美国商标注册采用“使用在先”原则。
美国是《与贸易有关的专利商标协议(TRIPs协议)》、《日内瓦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美国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故商标注册既可通过“单国注册”的方式,也能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的方式办理。
二、美国商标注册流程
目前,美国专利商标局采用尼斯分类,但是其商品或服务项目往往比尼斯分类中的商品或服务项目要求更加细化,接受一表多类申请。美国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字母、数字、图形、颜色组合、立体形状、声音等。
在美国没有住所或主要营业场所或真实、有效的工商企业的自然人或法人,须委托该国专门的代理人办理。商标申请所需的基本材料为:
1.商标图样;
2.类别及具体商品/服务项目;
3.申请人名义及地址;
4.申请基础(意向使用、实际使用或国内注册)。若为意向使用,在提交商标申请后,获取商标注册证前需提交在美国的使用证据;若为实际使用,在提交商标申请的同时,需说明在美国首次使用的时间并提交在美国使用该商标的使用证据;若以国内注册为基础提交美国申请,需提交国内商标受理通知书或注册证复印件;
5.若声明优先权的,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
申请注册美国商标的主要流程为:申请一审查(绝对理由及相对理由)一公告一核准发证。申请递交后1~2周受理。审查员将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要求和分类信息是否符合规定;实质审查包括对商标显著性、是否违反禁注禁用条款和是否与在先商标形成冲突的审查。审查不能通过的将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申请人在驳回通知书载明的时限内予以答复。实质审查通过的,将会被安排公告。自公告日起30天为异议期,任何人均可向专利商标局对该商标的注册提出异议,提异议的理由主要有:
1.与在先商标冲突,如拥有在先的注册商标;拥有在先的未注册商标,但在美国有在先使用等;
2.商标缺乏显著性;
3.商标具有不良影响;
4.恶意注册;
5.与在先其他权利冲突,如商号权、外观设计、版权、人名等。
公告期内无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可获准注册并颁发注册证。在顺利的情况下,美国商标注册目前需要1年左右;如遇到驳回或异议,时间将会延长,往往可能会耗时2~3年。
三、美国商标维护
美国商标注册后10年有效,有效期自注册日起算;到期日前12个月内可以办理续展,宽展期6个月;续展有效期10年。
商标注册后的撤销申请,一般可根据美国1946年7月5日生效的《商标法》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提出。撤销的理由有(1)违反商标法有关注册商标的规定;(2)注册是以欺骗性手段获得;(3)注册商标成为指定的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4)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时,或在他人经注册人允许使用商标时,虚假地表示了该注册商标使用或与其相关的商品或服务的产源;(5)无正当理由,商标注册后连续3年未在该国实际使用。
被申请人一般可提供如下证据材料应对他人以“未使用”为由提出的撤销申请:
1、发票 2、广告 3、包装、装潢 4、产品目录 5、标签 6、书面声明 7、营业额证据 8、报价单 9、市场调查结果 10、基于互联网的使用 11、持续维护的网站
四、其他
美国商标注册后,注册人应于注册后第6年届满前1年内(即商标注册后的第5年到第6年)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使用声明,声明该商标在商业中继续使用在指定商品/服务上,或声明注册人未使用该商标是基于其他特别事由,并且这种未使用并没有放弃该商标的意思。否则,在自注册公布之日起第6年届满时,美国专利商标局将撤销该商标注册。
另外,注册商标所有人提交续展申请的同时,还仍然需要提交使用声明,声明该商标在商业中继续使用在指定商品/服务上,或声明注册人未使用该商标是基于其他特别事由,并且这种未使用并没有放弃该商标的意思。否则,美国专利商标局将撤销该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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