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于1989年成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斯德哥摩文本)》的成员国。马来西亚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马来西亚不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也不是马德里协定成员国。国际注册不可以指定马来西亚,只能通过单一方式予以办理。
1、马来西亚商标注册程序:审查-公告-注册;回执时间:1周 ,注册需时:18-24个月;商标异议期限:2个月;公告期:2个月。
商标申请提交后,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包括相对理由和绝对理由的审查)。商标申请审查通过后,如果没有发生驳回理由,商标申请将予以公告。如无人异议,则商标申请核准注册。
2、马来西亚商标注册所需资料:1)申请人名称和地址;2)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服务名称;3)商标图样;4)声明书公证。
3、马来西亚商标注册有效期和续展:商标专用权从申请日期起算,有效期10年,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宽展期为1个月(2-3个月左右下发续展证明;续展期是提前6个月)。
4、马来西亚商标注册费用欢迎来电咨询:香港日聪商标事务所:0755-82143181、0755-82148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