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商标法于1983年9月1日正式生效。此外,马来西亚有关商标的法规还包括1983年9月1日生效的《1983年商标法实施细则》
商标单一费用及详细资料
申请费:8800元 查询:1900元
申请人主体资格:任何在马来西亚商业中已经使用或打算使用商标的商标所有人均可在马来西亚申请商标注册。在申请人没有实际使用拟注册商标或没有打算使用拟注册商标的情况下,如果该申请人可以注明他将该商标转让给一即将成立并会实际使用拟注册商标的公司,或者提交注册申请的同时提交已注册使用人申请,那么申请人可以提交商标注册申请,除非上述在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的6个月内尚未成立,那么该申请将被终止。
申请所需文件:
1、商标图样。
2、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
3、申请书,包括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商标名称,指定商品服务类别及具体名称。
4、声明书(公证)。
审查流程:商标申请的官方审查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指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实质审查是指对商标本身的显著性,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是否与在先权利冲突情况进行审查。任何官方意见的答复期为2个月,若在2个月内没有答复,还可以申请2个月的延期。任何延期的要求都将需要交纳费用。
官方回执时间:2周
注册需时:12-16个月
注册有效期:10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商标的续展: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的申请可以在期满前12个月内提出,也可在期满后12个月宽展期内提出但须缴纳额外费用。
该地区提供证明文件,公证费:¥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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