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商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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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1/10/23 16:59:58来源:香港日聪商标事务所 点击:288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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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韩国品牌的化妆品、服装在中国乃至亚洲都有较高知名度,注册该类商标不仅有利于在中国内地打响知名度,拓展业务,还可以保护商标在韩国的专用权,有利于日后进入韩国市场。更重要的是,商标受韩国知识产权组织和法律的制约和保护,那么,韩国的商标法是怎么样的?今天日聪就为大家做出了如下的说明:
 
一、韩国商标的定义
按照韩国政府修订后的《商标法》第2(1)(i)条规定,只要能够指示商品的来源,无论表达形式如何,都可以注册为韩国商标。
 
二、延长修改异议或提出上诉的期限
针对韩国商标的使用,修订后《商标法》第17(1)条规定,依职权或依申请,修改异议或对审查意见提出上诉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天,如果居住在交通不便的地区,这个时间可能还会延长。
 
三、重新计算上诉期限
修订后《商标法》规定,如果非因申请人原因而在上诉期限内无法提出上诉,则自该原因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可以重新提出上诉。
 
四、未经国际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同意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修订后《商标法》第34(1)(xxi)条规定,未经国际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同意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相关申请人除代理人或代表外,还包括任何与国际注册商标所有人之间存在合同、商业或其他关系的人。
 
五、决定能否注册商标的参考时间点
修订后的《商标法》第34(1)(vii)条以及第34(2)条规定,如果在做出能否注册商标决定之日前存在类似的在先商标,则该商标就不能获得注册。删除现行《商标法》第7(1)(viii)条,即“在注册商标失效1年内,任何与其类似的商标都不得注册为商标”。
 
六、商标撤销
修订后《商标法》第119(5)条规定,任何人都可以提出撤销商标的申请。
修订后《商标法》第119(6)条规定,商标撤销决定作出后,该商标注册将被视为自始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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