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的标志及名称都能作为商标来申请,下列商标不能和不宜用作出口商品商标注册:
一、与商品的质量和用途有关的,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如:玉兰、玫瑰、茉莉等花卉名称用于化妆品;上纺用于纺织品,健康用于药品,佳声、丽佳用于乐器;永久用于自行车,永生用于笔;运动、冠军用于体育用品;光明用于灯泡;学习,文化用于文具;航空用于衣箱;电工用于电气用品等。
二、外国姓氏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如;FORWARD(前进)、DIAMOND(钻石)、SWAN (天鹅)、GALO、YIAN等。
三、山脉,河流、数目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如:泰山,嵩山,长江、黄河、西湖,555、 808等。
四、县以上地名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如:上海、北京,夭府、山城、华南、东方等。
五、有不良含义和被忌讳的名词不宜作商标使用
如:白象(累赘和笨蛋),芳芳(狼牙、犬齿、毒牙),青蛙,王蛙,小鸭(丑陋),山羊(色鬼),鸡COOK(不雅之称),双喜DOUBLE HAPPINESS(双奶),帆船JUNK(废料,垃圾),孔雀PEAFOWL发音与FOWL同(邪恶下流),菊花、荷花、仙鹤(升天而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