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著作权变更登记
软件著作权登记人或者合同登记人可以对已经登记的事项作变更或者补充。
二、申请登记变更或者补充时,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按照要求填写的变更或者补充申请表;
2、登记证书或者证明的复印件;
3、有关变更或者补充的材料。
三、申请登记软件的查询,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按照要求填写的查询申请表;
2、所需其他材料;
四、业务办理流程
1、与我们联系,获得免费咨询(在线、电邮、电话、传真、信函、来访等方式均可);
2、我们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并支付款项(在线订购、银行转账、邮局汇款均可);
3、在我们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准备材料;
4、由我们的专业人员办理业务并成功获得证书。
五、联系我们
如需更多查询,请联系香港电话:852-27837818,传真:852-27837918,中国电话:86-755-82143272,传真86-755-82143293,MSN:ata-cfmp@hotmail.com,E-maiL:atahkhk@21c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