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国共批捕涉知识产权犯罪5081人

2013年我国共批捕涉知识产权犯罪5081人
时间: 2018/3/19 15:03:17来源:香港日聪商标事务所 点击:2406次

 

有关商标注册商标请联系日聪知识产权中心熊小姐24小时免费咨询电话:400-880-819,直线:86-755-82143258,86-10-58674417,手机:13352984677。QQ/微信:2355725093。
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5889件9390人,提起公诉8902件1.4662万人;批准逮捕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272件5081人,提起公诉4975件8232人;对921件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国检察机关2013年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领域所发挥的职能作用和取得的突出成效。
 
 
查办大量案件
 
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涉及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是指包括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数罪中含侵犯知识产权罪和他罪中含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案件)3272件5081人,提起公诉4975件8232人,其中假冒注册商标案件1542件,占30.99%;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1649件,占33.15%;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件361件,占7.26%;侵犯著作权案件1365件,占27.44%;销售侵权复制品案件15件,占0.30%;侵犯商业秘密案件43件,占0.86%。对921件重大案件进行了挂牌督办,其中大部分是侵权假冒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张本才表示,针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与某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失职渎职有关的问题,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充当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活动“保护伞”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等职务犯罪行为的监督,严肃查办相关行政监管和执法司法人员贪赃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行为。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对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案件提起公诉54件91人,对涉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案件提起公诉13件29人,对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案件提起公诉128件176人,其中涉及侵犯知识产权领域的占相当比例。
 
 
 
张本才表示,过去的一年里,最高人民检察院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有效防止了以罚代刑、有案不立问题。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线索3214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3165件,公安机关主动立案2440件,检察机关通知公安机关立案331件,公安机关接通知后立案333件。其中相当部分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在部署开展的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为重点的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中,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290件540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148件3984人。
 
 
 
面临一些困难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韩耀元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13年,检察机关查办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面临一些实际困难。比如,司法实践中,查办知识产权案件在法律层面主要遇到了两方面的困境。一是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比较抽象。比如,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入罪门槛、量刑标准,需要进一步完善细化。涉及网络侵权的电子证据如何收集、如何固定、如何审查等,需要研究确定具体的标准;二是一些知识产权案件存在民刑交叉问题,有时两者界限难以区分和把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侵权犯罪的打击效果。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郑新俭则从实践层面介绍了检察机关查办知识产权案件遇到的问题。他表示,由于缺乏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的办案信息交流和协调配合,特别是信息共享平台未普遍建立,检察机关对一些知识产权案件的情况存在不知晓、不了解、不能及时立案侦查、不能及时开展监督等问题;执法标准不够统一,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对部分涉及知识产权犯罪问题的理解和认识也不尽一致;知识产权案件往往涉及专业领域,专业性强,检察机关在事实认定、收集固定证据、政策把握等方面有一定难度;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领域,面对知识产权领域审判的专业化发展趋势,民行检察部门在机构建设、队伍建设方面,面临着很大挑战。
 
 
 
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副厅长元明在回答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提问时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掌握的情况,当前处理知识产权案件时以罚代刑现象相对严重,尚未发现以刑代罚现象。他表示,为有效监督以罚代刑和以刑代罚现象,检察机关将切实履行审查逮捕起诉的职能,严防以刑代罚和以罚代刑,严格把握案件事实观、证据观、法律适用观,坚决防止冤错案件;充分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对于在办案中发现的或者控告申诉举报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的线索,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进行及时调查和办理,对于确实存在不当立案的,坚决予以纠正;如果公安机关动用刑事手段不当立案,插手经济纠纷,检察机关会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防止这种情况出现。
 
 
 
此次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发布了2013年度中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厅长万春表示,希望通过评选和公布“中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积极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和指导作用。这些案例一方面集中展示中国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取得的新进展,另一方面也为全国检察机关正确适用法律提供指引,并且对提高权利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具有积极的影响。
 
 
据了解,2013年中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中,侵犯著作权案件5件,侵犯商标权案件3件,侵犯商业秘密案件2件;刑事案件8件,民事抗诉案件1件,行政抗诉案件1件。这些案件涉及工业技术、电子商务和软件信息等多个知识经济领域。
 
 
2013年中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1.亿铂公司、沃德公司、余志宏等4人侵犯商业秘密案
2.瑞创公司、韩猛等8人侵犯著作权案
3.佳飞公司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4.李海涛等3人侵犯商业秘密案
5.新飞仕公司、郑武岳等19人侵犯著作权案
6.朱建君侵犯著作权、罗明勇等13人销售侵权复制品案
7.中孚电子公司、李强侵犯著作权案
8.萧宗华假冒注册商标、陈月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9.天津肉联厂与宋晓曼著作权纠纷民事抗诉案
10.王亮、林洁诉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抗诉案
 
 
图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现场  本报记者 祝文明 摄
 
------分隔线----------------------------
集团首页(www.3737580.com) 日聪商标事务所(www.for-trademark.net)| 诚聘英才
国际专线:852-2783 7818 中国总部专线:0755-82143512 86-10-58674417
香港地址:香港九龙尖沙嘴弥敦道208-212号四海大厦702-703室 深圳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2020号太阳岛大厦16楼全层
北京地址:北京市东三环58号南路(劲松桥旁)富顿中心A座1506室
邮箱:2355725082@qq.com;2355725084@qq.com QQ/微信:2355725093
点击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