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登记之版权归属与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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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1/10/25 15:02:13来源:香港日聪商标事务所 点击:1503次

作品一旦完成,版权自然产生。那么版权产生后归属于谁呢?

一部著作的诞生,必定是有人为之支付了汗水的,谁支付了谁收成,版权准则上首要归于作者。作者即是直接参加创造著作的人。作者作为著作的创造者支付了劳作,使著作具有了价值,他的劳作就应当得到保护,这也是最早的版权保护的由来,也是版权保护的基本准则。中国的著作权法规定,假如没有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即是作者。

版权不一定归于自然人
一部作品的作者可以是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两个或者更多的人。比方一首歌曲的创造一般是由一个词作家和一个曲作家协作完结的,那么这首歌曲的版权就归于这两个协作的作者一起具有。一本学术专著也常常是由几个作者一起创造一起完结的,那么这本专著的版权就归于这几位参加创造的人一起享有。

在包括我国在内的很多国家的法律里,版权不仅可以属于个体的人,也可以属于法人、组织。实践中有很多这样的情况。比如一部《大百科全书》的编辑工作,不是一两个人就可以完成的,通常要由一个出版社的几十甚至上百人共同完成,期间要由出版社来出面组织协调各方面的资源,要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而出版后是否可以收回前期的投资,出版后是否存在法律问题,等等各个方面的风险也是由出版社来承担的,那么出版社就成为这套《大百科全书》的版权所有者。所以,作为法人、组织也可以拥有版权。

版权是不是一定只有创作者才能享有呢?也不一定。
版权属于创作作品的作者是版权保护的基本原则,但在很多情况下,版权当中相应的具体的权利,不一定在作者手里。没有直接参与作品创作的个体的人或者法人、组织也有机会拥有版权。

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有些情况下没有直接参与创作但是参与投资、组织创作的个人或法人、组织也可以成为版权的所有者。比如电影作品,制片方在整个电影作品制作期间一直要从事组织工作,寻找投资甚至直接投资、与各个方面协调,付出大量的心血,虽然没有直接参与整个影片的创作,但是影片的整体版权仍然应由制片方拥有。

版权也可以通过继承获得。
按照法律规定,公民可以通过遗嘱将自己的财产留给自己的继承人,版权作为一种无形的财产权也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转移到继承人手里。比如老舍先生去世后,如果出版社要出版老舍先生的作品,就应当找到老舍先生的财产继承人来洽谈版权问题。不只是个体的人可以继承版权,法人、组织同样可以继承版权。一个企业拥有对某个作品的版权,在企业变更、终止后,按照法律规定继承该企业权利义务的企业就享有该版权,如果没有相应的继承人,国家也可以成为该项版权的所有者。

版权还可以通过订立合同的方式发生转移。
原始版权的所有人,在创作了自己的作品后,可以通过发放许可或者转让的方式将自己的版权转移,部分甚至是全部地转交给版权购买者。版权买卖合同一旦生效,版权就发生了转移。通过订立合同获得版权的个人或法人、组织就成为新的版权所有者。一个作家创作了一部小说,完成后把小说版权一次性卖给了某文学代理公司,那么如果哪个出版社想出版这部小说就应当与这家代理公司商谈,而不是找作者。某个企业委托一家广告公司制作产品宣传海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由该企业享有海报的版权,那么虽然广告公司的制作人员付出了心血来创作,海报的版权仍然要归该企业所有。

法律关于版权归属的规定:
1、关于著作权人的规定。
第九条  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关于版权归属问题的原则规定。
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3、版权可以转移。可以通过继承获得,也可以通过签订合同获得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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